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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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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气象干旱划分为五个等级,并评定了不同等级的干旱对农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1.正常或湿涝 特点为降水正常或较常年偏多,地表湿润,无旱象;
2.轻旱 特点为降水较常年偏少,地表空气干燥,土壤出现水分轻度不足,对农作物有轻微影响;
3.中旱 特点为降水持续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干燥,土壤出现水分不足,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重旱 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持续严重不足,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影响,对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一定影响;
5.特旱 特点为土壤出现水分长时间严重不足,地表植物干枯、死亡,对农作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工业生产、人畜饮水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