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jnmzj
作者:mzj
发布时间: (
200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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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自律行为,8月5日—8日,曲阜市民政局、教育局、物价局抽调人员组成社会力量办学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共涉及28个单位。主要检查办学条件、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单位组织与活动情况、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资产与财务管理、单位安全情况等内容。同时对各单位是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帐,是否按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各项费用,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银行存款和账面余额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曲阜市合格幼儿园标准”和“曲阜市民办学校自评报告”,尤其对没有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告知了《取缔非法民间组织办法》,并下发了“限期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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