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曲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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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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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农村平安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铲除横行乡里、甚至“操纵”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占集体财产、私分征地补偿款等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盗窃牲畜、变压器、水利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力度。依法打击盗窃破坏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 能源、 铁路、交通、通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和盗伐林木、非法采沙、非法占用农田等破坏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封建迷信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涉农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制假、 售假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二是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做好农村涉法上访的处理工作,落实领导和承办责任。提高临机处置和果断决策能力,善于分析,准确把握,运筹帷幄,敢于决策。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冷静稳妥地调处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积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充实基层警务力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普及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施, 在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推广科技含量高、 适应农村特点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位”一体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抓落实、抓普及、抓提高,努力提高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的水平。高度重视“心防”工作,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不断提高物防和技防的科技含量,加大投入,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的“四位一体”防控网络, 努力提高综合防控效能。 加强农村人口密集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在农村党委政府驻地、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设立治安室和报警点,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切实加强对农村易燃易爆物品、 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依法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当地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合农村治安资源,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农村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治安保险工作。逐步实现乡与乡、村与村联户联防、联片联保、联防联调、联打联治,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党委政府督促检查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积极探索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建立治安与保险的互动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治安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多渠道解决治安防范经费保障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维护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自防自治活动。
四是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与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村”、“法律进乡村”、“村民自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安村居”、 “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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