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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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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进济宁市与丽江市两地之间的相互了解,扩大双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两市政府友好协商,同意缔结为友好城市。
一、双方优势互补,具备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和条件。
济宁市是山东省重要的工业中心城市、资源开发型区域经济中心,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文化悠久。素有“孔孟之乡,礼仪之邦”之称。是孔子、孟子、颜子、曾子、思子五大圣人的故乡。东有三孔四孟、西有水泊梁山,南有微山湖,北有中都佛苑,儒家文化、始祖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佛教文化交相辉映。自然资源丰富,产业门类齐全。煤炭储量占山东省一半,电力装机容量占山东省六分之一。形成了煤化工、机械制造、生物技术、医药食品、纺织服装五大支柱产业。
丽江市自古就是滇西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汉唐时代通往西藏和印度、尼泊尔等地的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上的重要物资集散地。历史文化悠久、资源丰富,自然景观绚丽多彩,民族风情淳朴浓郁,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等桂冠。“两山、一城、一湖、一文化、一风情”是丽江旅游资源的重要代表。13000多种植物,是国家实施天保工程的重要地区,有年产1000吨的世界最大的螺旋藻基地。全市最具优势和开发潜力的资源主要有旅游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能资源。
两市的优势为双方建立合作交流、相互支援、共同发展的长期友好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双方建立推进合作工作机制
加强两市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协作,共建“资源共享、市场开放、相互壮大、信息畅通、相互促进”的合作共赢机制。建立定期的两市领导人高层会商机制,协调解决两市合作交流的重大问题。分别建立联络机构,加强对协作事项的调度、协调和沟通。两市政府各自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合作事宜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合作事项。
三、便于加强产业合作
充分发挥各自产业优势,支持双方企业间开展技术、生产和投资合作。加强两市的经贸领域交流,共办或协办经贸洽谈、名特产品展销、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等活动。
四、有利推动旅游合作。
开发两市现有的旅游资源,联合举办旅游节庆活动,相互开辟旅游专线,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积极构建以文化为底蕴、以生态为主题的旅游产业,努力实现两市的协作联动、资源互补、资源互动。
五、能够更好地扩大其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积极扩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和人才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协商共同发展合作的事项,相互派员或挂职交流,推动各领域合作不断的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