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济南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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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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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远程教育工作月报是反映基层工作动态的重要手段和渠道,在总结经验和沟通信息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力推进了全市试点工作的开展。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月报内容不够全面、充实,格式不够规范,上报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月报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上报时间和渠道。全市统一规定,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20日,重点反映上月20日以来的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市中心电子邮箱地址为:ycjy@jn.gov.cn,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82038035。
2、关于月报内容和格式。月报是反映一个地方远程教育“管学用”等各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主要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月工作情况,二是下月初步打算。本月工作情况应包括:县(市)区、组织部主要领导关注、关心远程教育工作的情况;贯彻落实市里有关会议或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教学资源建设情况;站点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学用见实效情况等。在材料内容的组织上,应突出本地的特点和亮点,特别要把相关工作措施、经验措施、典型事例和取得的成效反映出来。要注意加大对村(居)站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力度。
关于月报的格式,全市统一使用“远程教育月报”字样为题目,正文篇幅不作统一规定。部分县(市)区自办的远程教育简报可作为平时上报信息使用,但不要作为远程教育月报上报。
3、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月报工作尽管属于常规性工作,但涉及到远程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及时了解基层工作的开展情况,摸准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月报内容的准确性。对基层探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起草、上报工作,不断提高月报质量和水平。原则上,正式上报前,要报请分管部长审定。从今年开始,市中心把月报上报的情况计入远程教育年度考评体系,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