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菏泽日报社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5-19
) 浏览次数:86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邦东 记者 阎世存)《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在今年正式实施,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定陶县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了整治非法用工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沟通,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难问题进行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同时按照职能分工继续开展日常巡查,将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管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引导他们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完善劳动监察网络化监管体系,健全劳动用工监管服务网络,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切实使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成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团,深入建筑工地、企业向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劳动合同、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规定,使农民工分清情况,明确维权途径。同时,加强对企业法人、劳工负责人的普法教育,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预防侵害职工权益现象的发生。
信息维护部门:菏泽市远程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综合科 联系方式:0530-533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