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菏泽日报社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6-4
) 浏览次数:183
本报讯(记者孙展)5月27日,记者从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召开的2008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为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今年小麦托市收购政策将有“三项调整”、“三个变化”和“四项不变”。
三项调整:一是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及承担托市收储任务的库点,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防止“转圈粮”问题发生。二是《预案》具体操作时间和实施区域,由中储粮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确定,并由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粮食局备案。三是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负责提出,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后,报中储粮总公司审核确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对外公布。
三个变化:一是收购价格提高。今年三等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7元,每市斤比上年提高5分钱;红麦和混合麦每市斤0.72元,每市斤比上年提高3分钱。二是今年执行新小麦国家标准。新国标调整了分类检验方法、简化了分类标准、放宽了中等小麦不完善粒限制,不完善粒从6%上调到8%,将感官检验改为仪器检验,并建立硬度分类评价体系。三是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由原来的6月1日至9月30日改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四项不变:收购方式不变,责任主体不变,贷款主体不变,托市收购期间继续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公开竞价销售托市收购小麦。
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实现农民增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是国家掌控粮源,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据了解,目前我市已腾空有效库容40亿市斤,上报托市收购点260个,托市收购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适时将启动《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信息维护部门:菏泽市远程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综合科 联系方式:0530-533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