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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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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备春耕生产时期,农民就积极到那吉镇采购种子、化肥、春耕农机具等农资。农民身上带有大量现金,骗子这时就蠢蠢欲动,大肆采取各种骗术,诈骗觉悟不高、警惕性不强、爱占小便宜农民的血汗钱。
胡官屯派出所针对辖区治安现状和实际,总结近年来各地发生的诈骗犯罪的特点,在备春耕到来之际,超前谋划,及时发布警示,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进行防范打击诈骗犯罪活动。
一、大力宣传防骗常识,及时发布《警示》。
胡官屯派出所自己编排印制《警示》宣传单200余份,宣传单上印有诈骗犯罪的作案特点,侵害的目标、诈骗犯罪的常用作案手段、方法、伎俩等骗术,治安防范警示语等内容。将宣传单在农资经销部门和场所,在销售商和农民当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发放,警示农民千万要提高警惕,看管好自己的钱财,不要贪图便宜,指望“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要轻信骗子的各种花言巧语和伎俩,更不要与陌生人交谈、交往。告诉对方自己的底细和情况,增强防骗意识。
二、派出所民警与农资经销商签订治安责任书,共同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一是要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看管好经销的各类农资、商品,做好防骗、防盗、防火工作。二是要经常提醒告知顾客防骗、防盗、防抢,提高顾客的自我防范意识,看管好自己的钱物。三是增强责任心,积极与农民客户共同协防各类侵财犯罪案件的发生,及时报案和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派出所民警在公交车上、银行、储蓄所等门口,对乘客和群众发放《警示》宣传单,提高他们防骗、防抢、防盗意识,看管好自己的钱物,严防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并给犯罪分子以强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震慑犯罪分子,预防侵财案件的发生。
四、积极侦察,力争查控、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
我所于安排两名民警,着便装、在辖区农资销售点和金融、储蓄网点进行秘密侦查。力争侦破、抓获现行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嫌疑人,预防、打击侵财案件的发生,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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