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服务业发展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9-6-11
) 浏览次数:47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要求,家电下乡工作从产品类别和补贴方式上都有了新的变化。产品由去年的彩电、冰箱、手机三类扩大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脑、微波炉、电磁炉、摩托车十类,补贴程序由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调整为销售点代理审核,乡镇财政所补贴。为使这些新政策尽快让老百姓知晓并付诸实施,最大限度地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抓住时机,强化措施,全力促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部门合作。
家电下乡是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重要举措。省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会议后,财政局、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不等不靠,结合我县实际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分工,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操作程序。
为使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经贸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及全县29家家电下乡销售点,召开了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前段工作,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新调整的资金补贴办法、操作程序等相关工作以及宣传销售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大宣传力度,扫除政策盲区。
为扩大家电下乡政策知晓面,扫除政策盲区,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起草政策提纲,印发明白纸到各乡镇、各村委会,利用会议、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二是在电视上打字幕,在报纸上登启示进行宣传。三是发动各经销商利用农村集市进行宣传。四是借助厂家促销活动进行宣传。为强化宣传效果,服务业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多次参与家电下乡产品生产厂家的促销活动,并亲自在现场进行宣传讲话,增强了宣传效果。
截止5月31日,我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618台(件),销售额2052万元,发放补贴资金266.7万元。两项指标均列全市前列。已销售产品中,冰箱8869台,补贴资金218万元;彩电2933台,补贴资金39万元;手机96部,补贴资金7073元;洗衣机716台,补贴资金8.6万元;计算机4台,补贴资金1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