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4-7
) 浏览次数:852
3月27日上午,笔者走进齐河县焦庙镇赵官屯村路边赵怀平的新房,赵怀平说:“这处房子是我用林权证作抵押贷款修盖的,我谋划着在这里做废品收购生意。”
赵怀平是村党支部书记,村里的事儿他知根知底。“俺村用林权证作抵押贷款的有五六户了,徐全胜贷款做垫押资金拉起了一个伐树队;郑亿江用贷款铺底领了个建筑队。”
“林权证抵押贷款,对有门道搞经营但缺乏启动资金的农民来说,那真是雪中送炭。”与笔者在赵怀平家相遇的镇林业站站长谯英军插话说:“石门张村农民张三泉,起初只有1部挖掘机,工程多,干不过来。他用林权证作抵押,2次贷款20万元,如今有3部挖掘机1部轿车了。后何村农民焦方利,原来给别人开车,前年用林权证抵押贷款买了1辆货车,自己跑运输,去年换成1辆斯太尔车,干起了承包工程。我们镇用林权证抵押办理贷款的有100多户,共贷款600多万元,现在都有经营项目。”
此前一天的下午,笔者就此采访齐河县农村信用社副主任房士荣,他告诉笔者:“齐河农民植树多,种树是‘零存整取’,5年后才收益,这期间农民发展经济仍受资金困扰。从2006年,我们试行了以林权证为凭据,给予办理抵押贷款。具体办法是,植树农民到县林业局申办林权证,工作人员对树木实地评估价值,发证并办理贷款所必需的它项权证,农民将林权证留在林业局登记备案,以它项权证为凭据到信用社办理林木抵押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林地评估价值的50%,最长期限3年,并且其利息低于正常贷款2厘多。这样,‘死树’变成了‘活钱’,农民可以随时发展其它经营了。到今年,全县用林权证作抵押贷款的有1100多户,贷款额3200万元。他们有搞种植的、养殖的、运输的、加工业的——经营五花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