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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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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一向概指承包建筑工程的人,他们的工程有大有小。说到“包工头”,大家的印象大致是:都挺富,巨富、大富或小富——无论替他干活的工人能不能及时领到工钱。所以,“包工头”通常是贬义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前,偶尔听说谁谁的爸爸是包工头,大家就会断定:这是一个有钱而没有文化的家庭。改革开放已经30年,各行各业飞速发展,“包工头”也不例外,工程越来越大,财富越来越多,“包工头”早已成名成家。然而,即使如此,也改变不了人们的成见。现在,部分导演、编剧、舞美、音乐等舞台艺术生产一条龙班底,忽然被人形象地命名为“文化包工头”,其贬义更是显而易见的。
“文化包工头”现象,在国内文艺界普遍存在,确实是一种病态的、扭曲的状态。在市场机制下,一些名导演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在这个问题上除了要求他们“道德自律”之外,别无他法。然而,出现这种病态状况的根源,则是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的问题是:我们要问一问,艺术创作的“甲方”,为何肯给名导演们、作曲家们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天价稿酬?天价稿酬,还有动辄千万元的巨额投资,最终目的是什么?难道豪华的创作阵容和奢侈的舞台大制作,就是获奖的保证吗?就可以与优秀作品划等号吗?前者也许可能,后者远远未必。而如果仅有豪奢的大制作,在没有达到相当的艺术水准时也能够获奖,人们也会质疑这样的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