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 故有“江河源头”之称,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地区。“十五” 期间,将突出抓好三大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
一是江河源头和青海湖地区的草地保护与治理,加强天然林草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特殊自然生态保护治理区,坚决停止天然林砍伐和天然草地开垦,禁止滥捕滥猎;
二是青海黄河上游东部农业区,重点治理河湟谷地和黄土丘陵的水土流失、龙羊峡地区周围风沙与水土流失。对坡耕地,坚决退耕还林还草。大力营造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用林;
三是柴达木盆地荒漠化治理。围绕重要城镇、绿洲农业区和重点基础设施,大力造林种草,搞好防风固沙工程建设。争取到2015年,基本遏制住全省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和荒漠化扩大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