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小煤井关闭倒计时

文章来源: 作者:闫盛霆 董杰 隋海飞 发布时间: 2008-08-12 浏览次数:48

   

2008年底,年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煤井全部退出煤炭市场,如何切实抓好关闭回撤矿井的闭坑工作,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的做法是:解放思想,进一步细化责任,签订关闭回撤责任书,建立保证金制度,用经济杠杆保煤矿安全。

到今年底,淄川区第一批5处矿井进入关闭回撤期。切实抓好关闭回撤矿井的闭坑工作,使小煤矿有序、稳定地退出煤炭市场,淄川区煤炭局努力克服层层阻力、顶住压力,进一步解放思想,细化责任,与相关矿业公司签订关闭回撤责任书。关闭回撤责任书明确了各关闭煤井的关闭回撤时限,制定了关闭标准,要求各矿业公司按一井一方案,认真组织编制关闭回撤计划,确保关闭回撤期间的安全稳定。

为保证关闭回撤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局建立了保证金制度——关闭回撤的煤井实施关闭回撤前,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关闭回撤达到验收标准后,予以退还;对验收之日达不到关闭回撤责任书中规定关闭标准或关闭回撤期间发生事故的,一次性扣罚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将经济手段纳入关闭回撤期煤井的安全监查工作中,探索运用经济杠杆对关闭回撤期的煤井安全工作进行调控,在加大日常执法人员监查力度的基础上,确保煤井安全回撤和顺利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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