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家电下乡”惠及63万农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9-22 浏览次数:280

    山东省今年以来率先参与“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试点,截至目前,这项试点工作已惠及63万农户,有效改善了农民生活质量,拉动了农村消费。 
    在章丘市绣惠镇河南村,今年81岁的刘云和老人6月初买了一台澳柯玛牌电冰箱,花了1635元,但不到半个月他就领到了212.5元的家电补贴。
    刘云和告诉记者:“正是有了‘家电下乡’政策,我和老伴才决定买台冰箱。现在家里彩电、冰箱都有了,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
    今年1月初,山东全面启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对农民购买单价分别在1500元、2000元和1000元以下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均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
    过去在一些农民眼里,彩电、冰箱等是买不起的“奢侈”家电,有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农民购买这些家电的积极性增强,促进了农村消费升级。
    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姜凝介绍,截至目前,山东通过“家电下乡”渠道已销售家电68万多台(部),已补贴47万多台(部),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9000余万元,惠及农户63万户。由于程序合理,资金申报、审核、兑付环节紧凑,截至目前,全省尚未发现一例骗取补贴的情况。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于国安说,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后,过去很多农民想买买不起的家电,现在能买了;过去可买可不买的家电,现在下决心买了;过去可晚买的家电,现在情愿早买了。更多农民选择更新换代,将看了七八年的小屏幕电视换成画质更清晰的大屏幕彩电。
    据统计,今年以来,山东省农村彩电、冰箱和手机三类家电总的销售量比上年增长40%以上,农民购买力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明显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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