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花村村民议事议出和谐村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8-07 浏览次数:79
路花村由四个自然村组成,全村721户,人口2592人。近年来,村两委围绕共建和谐新村,促进经济发展,不断探索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拓宽民主治村渠道。村里的事,干部提方案,村民讨论、代表表决、科学民主决策,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执政行为。他们针对村民居住分散、召开村民会议有困难的实际,按照居住就近、联系方便的原则,每10-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建立起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联席户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村“村委”干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订出初步方案后,先书面通知村民代表到所代表的村民家中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所征求的群众意见,进行民主表决,会后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也及时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了决策的公开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责任追究,监督落实。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村“两委”干部不得随意更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两委”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财产、设施行为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这一做法还真管用,前两天,有位村干部未经村民代表表决,擅自把村集体的三亩荒地承包出去,村民代表会当即否决了他的承包合同。村民代表有表决权,群众对村里的大事小情就有知情权。
为了丰富村务公开内容,村里将公开的事划分为政策法规、固定事项、临时事项三大类,进行全方位公开,让群众全面监督;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创办了《路花村务公开报》,每月一期,发送给各户,主要刊载政策信息、工作动态、集体财产收支、宅基地审批分配、实用科技知识及典型案例等,对新发生事项及时公开,让群众随时监督,增强了村里各项工作的透明度,除了群众的疑惑,起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民主决策、群众监督、规范村干部的执政行为,促使转变了执政理念,形成了党心民心一条心、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路花村先后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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