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滕州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 作者:滕州市远教中心 发布时间: 2008-08-14 浏览次数:78
今年以来,洪绪镇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级干部从政行为出发,建立完善了村官工作问责制、绩效考核制、民主审议制“三项制度”,并加大实施和监控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大局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问责制”,根治“不作为”。今年年初,该镇与村“两委”、村“两委”与各岗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每位村干部承担的职责实行百分制考核问责制度,对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能圆满完成任务的,轻则实行诫勉谈话,重则“下岗”。
“绩效考核制”,消除“慢作为”。该镇把村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工资、奖金发放挂钩,对村干部每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量化细化、合理打分、即时评定、及时通报,以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干部的工资奖金。
“民主审议制”,制止“乱作为”。该镇大力推行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村民代表说事日”、“民主审议日”等活动,对村级大事决策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评价,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布。对评议不过关的村干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教育整改。
日前,这个镇结束了村级工作半年考核,给全镇34个行政村、170名村干部排定了座次,并召开了全镇总结大会,给各村及村干部极大触动。三项制度的实施,也使这个镇村级干部的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谋发展的工作热情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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