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满庄镇组织办 作者:满庄组织办 发布时间: 2008-09-12 浏览次数:91
满庄镇在小城镇建设中按照“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思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四公开一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拆迁和基建工作顺利推进,实现了小城镇建设“零上访”。
政策公开。采取发传单、会议宣讲和设置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城镇建设的意义、政策等,并积极协调解决拆迁群众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拉近了政府与拆迁户的距离,使拆迁工作得到了群众支持和拥护。
安置公开。针对拆迁群众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要求,制定和公开安置方案。采取了统一安置、零星安置、商住楼安置、过渡房安置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拆迁户。
利益公开。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激发了拆迁户的积极性,使拆迁户成为小城镇的建设者和受益者。
项目建设公开。对每项工程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严把设计、招投标等关口。并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开,消除了群众的疑虑。
广泛监督。在充分听取拆迁户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推举成立了由镇、村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共同组成的民主监督小组,加强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小城镇建设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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