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文章来源:新华网-法治频道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12-05 浏览次数:385

法制宣传到农村

   12月4日,演员为农民群众表演法律宣传内容的二人转。 当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吉林省司法厅、省妇联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在长春市宽城区蔡家村举行。宣传活动包括为农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演出法律宣传二人转,赠送法律宣传手册和书籍等内容,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新华社记者 尹炣 摄  

12月4日,司法干部(右)将法律宣传书籍赠送给农民群众。  新华社记者 尹炣 摄

宁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宁夏水利厅工作人员在银川街头向市民宣传水法。 当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银川市各机关单位、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通过上街头、进社区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法律法规。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12月4日,银川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在街头向市民宣传法律法规。 新华社记者 王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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