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牛肉面的“限价令”风波

文章来源:新华网-法制频道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07-13 浏览次数:356

  牛肉面是兰州一种特有的食品,很多兰州市民的早饭或者午饭的主要内容就是牛肉面。近日,兰州市物价局
等部门的一纸“限价令”,把牛肉面涨价的问题和包括物价部门在内联合发布“限价令”的五部门带到了全国公众面前。物价部门能不能对牛肉面价格调整进行“限价”,限价又能否起到作用,一时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为牛肉面出台“政府指导价”

  最近两周内,兰州市西固区和安宁区一些牛肉面纷纷调价,调价的理由是原料上涨、成本增加等。大碗涨至3元,小碗涨至2.8元。牛肉面价格“跟风上涨”引起了许多市民的质疑,有的市民还拨打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和举报。

  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兰州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等五个部门,出台正式文件,根据经营环境,技术力量,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等,把该市的牛肉面馆(店)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普通级等四个级别,并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

  其中,普通级大碗不得超过2.50元,小碗不超过2.30元(即近日涨价前市面的通行价格);二级可在普通级的基础上加价8%;特级、一级由经营企业按当地饮食业关于毛利率和加价率的规定自行确定。这一文件随即被称为“限价令”并引起了的社会广泛关注。

  在这一文件中,物价部门还公布了对牛肉面馆(店)毛利率的计算办法和计算公式:毛利率是指销售额扣除主、辅、调料和成本燃料后的余额(即毛利额)与销售价格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是毛利额=销售价格-原辅料成本×(1+成本燃料率),毛利率=毛利额÷(1-规定毛利率),成本燃料率按主、辅、调料成本的6%确定,餐具消毒、水电、工资、税金、租金及其他各种费用均在毛利率(毛利额)中核销。

  文件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营过程中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对串通涨价、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经营者进行处罚。

  支持反对“两边倒”

 “限价令”一出,随即出现了两种鲜明的声音:一种是以普通市民为主要成员的支持声,一种则是以网民和部分经济专家学者为主的反对声。

  牛肉面“限价令”出台至今,记者的一些朋友和在牛肉面馆接受随机采访的部分市民均表示:政府不能光在一些大的事情上做工作,对于牛肉面这样看似很小却关乎百姓生计的事情上,政府也应当有自己的声音。

  对于很多批评“限价令”的声音,在兰州市东口附近摆啤酒摊的29岁兰州市民马空说:“很多外地人仅仅是把牛肉面看成是兰州的一种小吃,不了解牛肉面在兰州人生活中的分量。最近几天天气一直很热,到我这里消暑的市民几乎没有对限价令提出批评的,这不仅仅是用一句‘当事人自然希望东西越便宜越好’就能说明得了的。”

  兰州市民张立军认为,牛肉面在某种程度上可算是兰州的一种快餐食品,政府对这一行业进行价格规范,应当支持。

  而批评的声音主要出自牛肉面行业内部和一些专家学者,从领域上看主要集中在网络上。有网民认为,牛肉面的价格一再飞涨后,政府考虑到人民就餐的困难,便出台了这么“妥帖”的方案。令人担忧的是,再这么下去,是不是会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呢?

  还有网民认为,对于政府的这种做法,且不说牛肉面馆老是否会听从政府指令,做一个赔本的顺商,即便经营者愿意赔本,政府会不会给餐馆补贴?如果不补贴餐馆,直补贫困户可不可以?如果不谈补贴问题,政府又有什么资格用一纸命令让自然经营的餐馆全面赔本呢?这种对餐馆的直接伤害,不仅违反了市场公平的原则,也严重干扰了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指导作用。

  更有人担心:“限价令”会不会直接导致牛肉面馆在面的分量、口味和牛肉的多少上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呢?

  物价部门回应

  采访中,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李发庭认为:“牛肉面是最具兰州地方特色的食品,也就是名声在外的兰州拉面。在早上和中午吃上一碗牛肉面是很多兰州人每天的生活习惯。虽然牛肉面零售价格不在政府定价的范围之内,但牛肉面作为兰州市民普遍喜爱的特色小吃,其价格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上调对市民的影响不亚于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调整。”

  李发庭介绍,兰州市物价等部门对牛肉面进行价格限制的首要考虑就是上述原因。由于很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把牛肉面的价格变化作为一个风向标,因此牛肉面价格的连续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社会造成恐慌。

  他介绍,限制价格的第二个原因,是兰州的牛肉面馆、店之间,有串通抬价的嫌疑。“2006年底,兰州市牛肉面分量较多的大碗价格从2.3元涨到了2.5元,分量较少的小碗从2元涨到了2.3元;而今年又在6月16日同一天在此基础上分别上涨了0.5元和0. 3元。这两次涨价都是兰州市城区内所有牛肉面馆在同一天上调同样的价格,这就有串通抬价的嫌疑。”

  那么在牛肉面涨价的问题上,成本上涨因素到底占了多少呢?李发庭介绍说,兰州市物价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近几日对兰州市部分牛肉面馆进行了最新调查。调查涉及了兰州市城区12家有代表性的牛肉面馆,每天的销售数量为7545碗。调查显示,这12家牛肉面馆平均每天的销售金额为20450元,包括面粉、牛肉、调料、水电费、油等8种在内的直接成本为每天12979.96元,直接工资每天2020.65元,包括税金、房租、折旧费等各类其他费用每天1550.55元。根据此测算,每碗牛肉面的全部成本在2.19元左右。

  李发庭认为:“牛肉面是一个微利行业。每碗0.3元左右的利润,已经能够保证牛肉面馆的正常发展。”

  良好的动机 事与愿违的办法

  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宋超英近年来对兰州牛肉面价格变化的相关情况关注较多。他认为,兰州市物价等部门在牛肉面限价的问题上,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却采取了事与愿违的办法。

  宋超英认为,首先从法理上讲限价的依据不足。早在2001年,兰州市就已经把对牛肉面的最高限价的行政审批制度取消。现在重提限价,无疑是走回头路,是一种倒退。

  其次,像牛肉面这种商品,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是完全可以解决价格问题的。优质优价、适当拉开价格差距是行业发展之后细分市场的必然要求,用限价的方式,不利于牛肉面质量的提高和整个行业的发展。而且,不同地段店面的租金、客流量的大小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每家牛肉面店的单位成本都不一样,很难准确量化。

  宋超英还认为,如果牛肉面行业串通涨价,形成价格同盟,那么根据我国的物价法规,完全可以对价格同盟进行点对点的针对性打击,而没有必要将整个行业用一个限价令限制住。这暴露了相关部门在这一问题上应对措施和准备的不足。

  部分专家则表示:现在市场可选择的早餐品种丰富。牛肉面如果脱离正常市场价格盲目上涨,那么市民完全可以选择别的早餐品种,而这肯定不是牛肉面经营者所愿意看到的。在牛肉面的价格问题上,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和制衡作用,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不需要越俎代庖。

  甘肃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智俊也认为,兰州市物价局等部门在此事中将自己放在了“合理”却不合法的尴尬地位上。

  他认为,从市民的朴素感情和饮食习惯上来说,兰州市物价部门通过制定指导价格以限制牛肉面价格可能出现的非正常提高,是可以让市民得到实惠的。从市民朴素的感情上来说,政府的这种行为肯定会受到广泛的欢迎。但牛肉面不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因此要充分尊重市场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作出行政行为,必须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合法才是合理的前提。而兰州市物价等部门对不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进行限价,很难找出相关法律依据,是行政越权行为。孙智俊建议,在这个问题上,物价等部门可以过其他有效的手段来规范经营秩序。(记者 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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