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秘排油”案宣判 法院责令工商局查处相关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06-28 浏览次数:478

“藏秘排油茶”广告引发的行政诉讼今天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责令北京市工商局对相关单位及广告主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问题进行查处。

  法院认为,北京市工商局未对原告反映的“藏秘排油茶”虚假广告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已经构成怠于履行职责。法院判决,北京市工商局在判决生效后,对原告反映的涉嫌虚假广告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判决宣读后,法官问北京市工商局的两位代理人是否上诉,他们没有明确表示,只说还要回去汇报。

  原告王先生说,他对判决结果满意。他说,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一是立法的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的问题。如果职能部门能够认真执法,消费者的权益就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对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市工商局对郭德纲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主张,法院认为,由于广告法只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此主张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王先生认为,应该修改广告法,“对名人代言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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