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试制度。利用区乡党校、农广校、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等主阵地,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采取上党课、听专题报告、开交流座谈会、外出参观等形式,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十七大精神进行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不及格和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责令重新补课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结对培养制度。由各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结成帮扶对子,重点围绕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品德、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并把培养情况及时上报党支部。
谈心汇报制度。各党支部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交流,向单位邻居座谈了解,掌握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汇报、每半年书面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记录好每名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撰写考察记录,作为是否可以入党的重要依据。
实践锻炼制度。在村(社区)设立种植、养殖、个体私营、外出务工、治安调解、村务监督等岗位,在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志愿者服务、岗位业务评比等活动,选拔一批大中专毕业生、优秀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到各岗位开展实践锻炼或参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