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结合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进一步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文章来源:中共临朐县委组织部 作者:马承涛 发布时间: 2008-06-02 浏览次数:224

    今年,临朐县被上级确定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单位,3月17日成功召开了党代表大会年会。工作中,该县结合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积极探索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新途径、新方法,趟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路子。
    一、党代表民主推荐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后备干部,规范干部初始提名权。该县制定了《党代表民主推荐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办法(试行)》,党代表大会年会上,组织党代表从143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在职正科级领导干部中,民主推荐了20名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同时,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党代表从镇街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副科级领导干部中,民主推荐了3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其中镇街10名,县直部门(单位)20名。民主推荐结果有效期一年。对推荐出的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上报市委组织部,纳入县级后备干部管理;当年年度考核时,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优先推荐为上级党委、政府拟命名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工作者。对推荐出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纳入全县后备干部库,实行重点管理和培养,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及时提拔重用。
    二、党代表民主评议县委、县纪委组成人员和县直正科级以上部门(单位),赋予干部监督权。该县出台了《党代表民主评议县委、县纪委组成人员和县直正科级以上部门(单位)办法(试行)》,在被评议对象书面述职的基础上,召开了民主评议大会,组织党代表对44名县委委员、8名候补委员、23名县纪委委员及79个县直正科级以上部门(单位)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满意度”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由县委采取书面反馈、个别谈话等形式向被评议干部、被评议单位分别反馈,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按有关组织程序,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罢免表决;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部门、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或诫勉。据统计,在这次评议中,被评议干部的满意率全部达到99%以上,有6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9%;县委与10个不满意票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组织谈话。
    三、全委会差额票决镇街党政正职,落实干部任用选择权。该县制定了《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镇街党政正职实施办法(试行)》,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调整时,由县委常委会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候选人,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提交县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实行当场计票,现场公布计票结果。县委常委会根据计票结果,从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研究确定拟提拔或重用人选的安排意见,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后,向县委全委会通报拟任人选、推荐人选的任用意见,正式行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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