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明
和谐是人类追求的一个永恒理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矢志努力的奋斗目标。要实现和谐的理想,就必须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努力去解决社会冲突、加强社会控制。
和谐是一个长期的奋斗目标,和谐的实现过程就要不断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社会冲突,使整个社会处于一个有序、可控的状态,形成共同的社会理想和社会精神。正确理解和谐的深刻内涵、和谐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对于我们正确处理解决社会变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各类冲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建立有效的社会控制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综合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机遇期,当然也同时进入了矛盾凸显期。这个矛盾凸显期,对我们国家的社会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这种挑战和考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如何解决冲突和加强社会控制。近日,贵州的“6·28”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首先,必须正视社会冲突。
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是在不断地解决冲突——稳定——再冲突——再稳定中曲折前进的,因此承认冲突的存在,是我们真正实现和谐必须具有的理性认识。马克思主义者曾以阶段斗争为主要研究对象,对社会冲突进行过深邃的思考,创立了新的理论学说,为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当人类社会的发展模式发生变化的时候,仍然强调以阶级斗争来解决矛盾冲突难于解决现实中的复杂问题。现实中,无论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如何,冲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旧的冲突解决了,新的冲突又出现了。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的各类冲突也总是层出不穷,只不过解决冲突的方式不同而已。
著名的社会学家达伦多夫认为:人类社会充满着矛盾和冲突,无论在人类发展的任何阶段,无论在任何人类社会中,无论是在发展程度很高的人类文明中,还是在原始的社会形态里,无论是在欧洲中世纪的分封庄园经济中,还是在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或是在1990年前苏联和东欧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类社会大量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都从来没有消失过,也将永远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由于改革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群体、阶层的利益分配,当做也就不同程度地存在或潜在着社会冲突,有些冲突是以个体形式出现的,有的则是以群体形式出现的,有时还会出现激烈的对抗。近些年,劳资矛盾纠纷、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公共管理与民众需求、收入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就业形势的严峻、物价指数的上涨等,都容易引发不同程度的社会冲突。而这些冲突,如果我们能正确对待,一方面疏通各类解决矛盾的渠道,预防各类冲突的升级,确保冲突的平稳过渡;另一方面,不要人为地去制造冲突、激化矛盾、对冲突视而不见或是采取过激行为,形成一个整体上的可控性,则冲突也就并不可怕,而且通过冲突的有效解决,还能进一步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苏联和东欧国家长时期内,对现实中存在的冲突采取否定和压制的办法,没有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去化解、调解原本并不复杂的社会矛盾,其后果就是社会制度的全面颠覆。苏东国家的易帜,并不是来自于外力的打压,而是来自于内部矛盾的长期积累,这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因此,承认冲突的存在、注意冲突的有效协调,才是我们解决冲突实现和谐的根本途径。现实中,有些地方出现激烈的社会冲突,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人对和谐的认识存在偏颇。他们不是把和谐看成是一个理想和奋斗目标,而是认为是一种现实必须达到的结果,因此一方面对冲突与矛盾采取否认的态度,制造一种虚假的“太平盛世”,报喜不报忧;另一方面,在矛盾萌发的时候、小冲突出现的时候,采取的是一种过激行为,缺乏解决矛盾的耐心和必要的方法,或是不作为,导致小问题变成了大冲突。
由此可见,解决冲突的前提就是必须正视冲突,承认冲突的不可避免性。
其次,加强社会控制。
“控制“一词,我们一直是把它当贬义词来认识的,其实,真正从社会学意义上说,“控制”就是有效的管理(疏导)的意思。一个社会(组织)的稳定性,必须要有一个整体上的可控性,如果失控,就意味着组织的聚合力出现了问题。
控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控制什么、如何控制、如何有效的控制,控制虽然有时带有强制的色彩,但真正的控制就一定不是极端的强制,而是一种有效的疏导。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社会控制主要包括:行为规范的普遍适应性、信息的有效畅通、有效的组织动力、对应急突发性情况的有序处理、矛盾的及时化解、有效的社会监督、共同的社会价值的倡导等等。只要这些基础性的机制保持正常的运作,社会就能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而不至于出现大的社会动荡。
现实中,一些地方出现的一些大的社会冲突,就是因为一些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到位,一些人政治敏感性太差,欠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造成的。如政府公信力缺乏认同感、公共信息与民众的信息的交流不畅通造成信息堵塞、解决冲突与矛盾的渠道不畅、缺乏科学合理的应急机制、领导干部缺乏大局的稳控能力、不能把握解决问题的时机和方法,导致一些小事件变成了不必要的激烈冲突。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从抗震救灾到灾后重建的的整个过程,党和政府表现出来的处理危机的杰出组织能力,赢得了全世界的尊重和赞扬,灾区在大难面前呈现的稳定,无一不体现出一种超强的社会控制能力,对我们的启发也是深远的。
因此,能否加强对社会的有效控制能力,重要之处便在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疏导和基础性工作。这些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建立有效的组织动员机制、共同的社会价值体系、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利益诉求机制、科学高效的应急机制、政府的公信力建设、有效的社会组织网络等等。这些基础性的工作是与公平正义的社会治理环境、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关注民生的科学发展、民主法制建设联系在一起的,考验的是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
笔者以为,只要我们能正视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我们就能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就能在各种风浪中经受起考验,就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