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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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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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保障村镇消防安全。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威海市规划局三部门按照山东省公安厅、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联合转发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落实。
通知指出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保障村镇消防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威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通知要求将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作为今后农村建设工作的一项重中之中,全市各村镇结合新一轮村镇规划的修编,按照通知有关要求,保证村镇总体规划与消防专业规划的同步实施,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消防建设规划。
通知强调,各地在编制村镇规划过程中,要将消防专业规划编制所需资金一并列入,各级公安、消防、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要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中,将村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抓好落实,并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作为“山东省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山东省村庄建设示范村”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未编制消防专业规划或未按照要求严格实施规划,未按照要求建成消防站、公共消火栓,或消防车通道不畅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不足、不能满足防灭火需要,无法保证生产和生活消防安全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选“山东省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和“山东省村庄建设示范村”。要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各地要按照“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结合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村镇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要本着现实和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设、规划等主管部门,全力推动村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市9个中心镇、40个试点村消防规划建设工作全部达标。